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475万元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475万元5月24日,镇江市扬中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镇扬)应急罚﹝2024﹞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处以罚款47.5万元。
违法事实:2024年1月3日16时20分许,在位于三茅街道花园路6号的镇江市惠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内,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张兵在从事10吨拆卸作业时不慎与卷筒、变速装置一同从6.18米高处坠落地面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调查认定并经扬中市人民政府(扬政复字〔2024〕7号)文件批复同意,扬中市三茅街道镇江市惠普车辆配件有限公司CD更换项目“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丹阳市凯鸿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梦凯AG真人,住所:丹阳市界牌镇中心路249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