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有力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镇下浪加村村民李德福、昝明吉没有想到,他们购置了两台农田挖掘机后,到海南州、黄南州进行农机跨区作业,仅仅4个月时间,农机收入就达17万元。据了解,大通县多林镇下浪加村是2010年购置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备的特色品牌村,共购置各类农田挖掘机、农用装载机18台,通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带动农民开发培育新的农机服务市场,形成一个农民共同创新奔市场抓效益的特色品牌服务行业,成为该村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湟中洪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现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1台(部),2009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购置拖拉机及免耕播种机,去年又新购置收割机及配套农机具3台(部),春播期间带动邻村200名农户进行农机作业,机械化种植面积达600亩,免耕播种面积达800亩,为湟中县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技术推广应用作出了贡献。秋收期间他们又联合其他5个农机大户在青海省化隆、平安等地农机跨区作业60余天,带动了周边农民共同学技术、奔小康的热情,推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近年来,青海省农业机械化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态势,有力地支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到2009年底,农机总动力就达到388.68万千瓦,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6.51万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6%。2010年底突破400万千瓦。“十一五”期间,青海省农机化经营总收入达到40亿元,农机户经营纯收入超过20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51%。全省农机化投入超过10亿元,农机装备水平实现新提高。
据了解,青海省农机化发展的高速增长,得益于连续实施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2005年,青海省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当年投入资金400万元。此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补贴范围逐步扩大。2005-2010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2.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975亿元,省级资金2475万元,县级资金968万元。购置补贴机具13.72万台(件),受益户12.96万户,拉动农民和农场职工投入4.98亿元。
省农机局局长孙长保告诉记者,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青海省实施范围已覆盖全省所有的农牧业县。通过几年来的实施,全省大中型农机具和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牧草收获及加工机械,特色种植的卷帘机等机械有了明显增加,一些高性能大功率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入青海省。这些机具的购置,大大提高了作业水平。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民们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快速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帮助农牧民实现了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愿望,同时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催生壮大了一批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去年,互助、民和、循化、尖扎等9个县新组建农机专业全作社达14个,促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购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为当地农户积极开展代耕代收服务,呈现出政策扶持、政府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农机服务新路子;这项补贴政策,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更大的创收渠道。近几年,农村劳务输出,造成农村劳动力十分紧张,购机农民积极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不仅减轻了劳动强度,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少的实际,而且实现了农机户创收增收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通过这项补贴,全省设施农业的设备逐年增加。以卷帘机、微耕机以及微灌、保温被为代表的设施农业装备,在近两年得到快速发展。以卷帘机为例,“十五”末全省几乎为空白,到“十一五”末,总量已经突破2000台,仅2011年计划补贴卷帘机就有2000台。微耕机的总量也在逐年增加,现已经突破3000台,为青海省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推进了青海省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青海省是草地畜牧业大省,传统的饲喂模式主要以天然草场放牧为主,耗料多、利用率低、效益差。在青海省大规模实施生态建设的同时,畜草矛盾进一步加剧,传统畜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青海省农机部门根据这一实际,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找准切入点,重点对牧草种植、收获、保鲜、加工等机械化关键环节的机具进行了补贴和示范推广。其中退化草场补播机械化技术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快速发展AG真人,大量新型牧草补播机具广泛应用于三江源生态区、环青海湖生态区等草场治理,累计补播面积超过100万亩;“十一五”期间,以牧草割草机、方捆机、圆捆机为代表的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牧草收获机具增加明显,总量由“十五末”的不足20台(套)增加到现在的200余台(套);以牧草草捆、草粉、草颗粒、草块、青贮和微贮为代表的新型加工方式受到欢迎并得到快速发展,大中型成套生产设备已经超过20套,奠定了具有青海特色的草产业雏形。
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省农机购置领导小组围绕全省农牧业作物结构调整重点,对新技术、新机具用省级补贴资金叠加补贴,如免耕播种机、大蒜收获机、微耕机、马铃薯种植等机具,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引导农民购买的重点向先进适用、性能安全、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如马铃薯种植与收获、大蒜收获、杂交油菜收获、温棚机械化薄弱环节得以提升,带动了全省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工作。
同时,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实现“阳光操作”。在补贴资金分配上,依据各县申请购机补贴资金的数量,再结合省情,突出补贴重点。各县每年春播前,在县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农户购机意向调查;采取以召开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专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各种农技、农机培训、展板宣传、张贴《通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户对所购机具补贴政策的认知度达到90%以上;为确保操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县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积极受理农民申请,做到了从申报、公示、审核、协议签订、购机、电子录入、售后服务、资料归档等过程均规范有序。
各项措施的积极施行,使农机购置补贴这项一举多得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青海省农机装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农牧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青海省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作者: 王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