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召开现场推进会 29艘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拆解销毁气焊切割破拆、挖机捣毁压碎、剪刀拆解破坏……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漳州一家拆船企业作业现场,召开“中国渔政亮剑2023厦门在行动——拆解涉渔‘三无’船舶暨销毁违规渔具”现场推进会,现场拆解依法没收的29艘涉渔“三无”船舶及排筏,并集中销毁部分违规渔具。
在拆船现场,一艘艘“三无”船舶一字排开。这些“三无”船舶都是在我市海域内依法查获的,不仅有钢质船、铁壳船、木质船等船型,还有简易的泡沫板船。执法人员表示,“三无”船舶未经审批,往往存在非法改造、违规操作等现象,船上各类安全设备缺失,从事渔业生产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不同材质的船,执法人员采取不同的拆解方式。对于木质船、泡沫板船,随着挖掘机挥舞而下,渔船瞬间被拆解压碎。针对钢质船、铁壳船,拆解人员则先用电焊切割机对船体进行分解,逐一拆除船上设施设备,再通过龙门吊起吊后集中销毁。
现场还堆放着执法人员查获的违法渔具,有电鱼工具、拖曳泵吸耙刺渔具等。拆解人员采用大剪刀对这些违法渔具进行拆解。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卢泽晖介绍,“拖曳泵吸耙刺渔具主要用于泵吸海底的花蛤、油蛤等贝类,其作业时会将所经海域的资源全部吸取,极大地破坏贝类资源,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电鱼更是采用灭绝式的作业方式,极大地破坏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执法部门对这些禁用渔具坚决予以打击。”
据悉,此次拆解过程预计为期五天,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聘请专业人员对此次拆解销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所有违规渔船全部予以拆解。
这是今年以来我市首次大型“三无”船舶拆解行动。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翁桂孙表示:“这次拆解,表明我市依法打击电鱼、涉渔‘三无’船舶捕捞、使用违规网具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希望广大渔民群众配合执法人员共同打击非法捕捞,全面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翁桂孙表示,我市历来重视“三无”船舶整治工作,特别是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问题为导向,执法人员以同安湾、杏林湾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保持常态化巡查、加强夜间打击、发挥科技优势、加大联动力度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海上涉渔“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在保持海上日常巡航监管的基础上,执法人员根据潮汐规律,摸清“三无”船舶违法作业习惯,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通过不定期开展夜间错时执法,持续加强海上打击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用“雪亮工程”沿海镜头实时监视我市海域动态,紧盯重点海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采集各类涉渔违法行为视频和图像资料,及时推送给一线执法人员,实现对海上涉渔“三无”船舶快速反应、快速集结、快速处置,探索打造海上远程监控与现场执法协作创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海洋与渔业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并有力推动对涉渔“三无”船舶精准打击能力的提升。
据悉,2022年我市共清理取缔全市“三无”船舶829艘,重新排查整治乡镇船舶3438艘,排查治理船舶修造企业45家,基本实现厦门海域“三无”船舶清零的目标。
昨日的现场推进会是我市“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营造了“三无”船舶高压监管态势,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相关部署要求,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中组织开展了以海洋伏季休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为重点的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据统计,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船艇506艘次、执法车辆406车次、执法队员5000余人次,检查渔港码头184个次、渔船200余艘次,开展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宣传82次,拆除违法捕捞网具及设施1000件,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手册、画报)2000余份,查办违规涉渔船舶案件88起,厦门市“中国渔政亮剑2023厦门在行动”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持续落实各项执法任务,加强与海警、海防、海事、港口等部门联动、强化厦漳泉金执法协作,持续做好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坚决拆除海上违规捕捞网具,严厉打击电鱼违法活动,进一步促进厦门市渔业资源养护,保障渔业生产秩序持续好转。
涉渔“三无”船舶严重扰乱了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其非法过度捕捞是造成渔业资源减少的重要原因。同时,涉渔“三无”船舶没有经过正规船检部门检验,船上严重缺乏相关安全措施AG真人平台官方,因此其从事渔业生产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9年11月公布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未核定渔业船名、未登记船籍港或者未取得相应船舶证书的船舶,从事捕捞作业及其辅助活动的,没收船舶和渔具,可以并处二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
违规渔具广义上包括禁用渔具、电鱼工具、违反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网具、禁渔期期间捕捞网具等,使用违规渔具将对渔业资源和近海滩涂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我国于2013年发布《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制度的通告》和《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明确要实施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并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网、耙刺等十三种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