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施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日前,金牛生态环境局曝光了一起违反生态环境相关法规的案例《谢某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2024年4月26日,金牛支队执法人员对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工区羊犀立交站施工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一台现代ROBEX挖掘机,型号为R60-7,发动机编码为D1500,经查询成都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上述挖掘机的环保标识码是2-PA003227,属于国II排放阶段。2024年4月26日,谢某使用了这台挖掘机在该工地进行挖掘作业。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该工地属于成都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谢某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谢某处罚款4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四环路(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所有区域,剑南大道以东、成自泸高速(G4215)以西、四环路以南、六环路(第二绕城高速,SA2)以北范围内(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区域属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禁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的工程机械AG真人。工程机械使用者在上述区域内不得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并鼓励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应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维护,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非道路移动机械常在城市建成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聚区等区域场所附近作业,直接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空气质量需求产生矛盾。因此,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金牛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力度,为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力量。(石秀 金牛生态环境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