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小松(常州)铸造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4〕28号)要求,2015年1月8日,我局会同天宁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小松(常州)铸造有限公司建于1995年,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682号,占地面积9.1万平方米,现有职工290余人,主要从事制造工程机械及柴油机系列产品铸件。2013年生产铸铁件18923吨,年产值21347万元。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80162吨、用电量2846.27万度、使用天然气61388立方米、使用蒸汽1427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江苏正平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铸造生产线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3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83.39万元,重点实施了机加工替代部分打磨、除尘器更新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15.33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有所下降,节电122.6万度/年、节水500吨/年、节约砂轮片4440片/年、提高产品合格率1.4%、节约废钢12吨/年,减少废水排放500吨/年AG真人、减少粉尘排放4.6吨/年,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